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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2017年02月24日01:22 證券時報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7年3月2日
●債券付息日:2017年3月3日
由中國南方航空(7.920, 0.27, 3.5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于2016年3月3日發行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7年3月3日開始支付2016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2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一)債券名稱: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二)債券簡稱及代碼:16南航01,136256
(三)發行人: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發行總額及利率:人民幣50億元,2.97%
(五)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本期債券已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2581號"核準發行。
(六)債券形式:實名記賬式公司債券。
(七)票面利率:2.97%。
(八)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存續期3年。
(九)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3日。
(十)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2.97%。每手債券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29.70元(含稅),扣稅后個人債券持有人實際每1,000元派發利息為23.76元。扣稅后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1,000元的本期債券派發利息為26.73元。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一)本次付息計息期限:2016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2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
(二)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債權登記日為2017年3月2日。截至上述債券登記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賬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付息日:2017年3月3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3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6南航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發行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于持有"16南航01"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后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后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于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
(一)發行人: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玉巖路12號冠昊科技園區一期辦公樓三樓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順
聯系人:杜麗萍
電話:020-86113527
郵編:510406
(二)主承銷商:國信證券(15.400, 0.07, 0.46%)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聯系人:ZHOULEI
電話:0755-82130833-702277
(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陸家嘴(23.120, 0.08, 0.35%)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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