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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杭汽輪B: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按照財政部 2014 年頒布或修訂的 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 2013 年度以及 2014 年前三 季度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和凈利潤產生影響,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 定。 3、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 大會。 二、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日期:以財政部 2014 年頒布或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 的起始日開始執行。 2、變更原因:國家財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對企業會計準 則進行修訂,相繼修訂和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 資》、《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 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企業會 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合營安排》 和《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七項具體 準則,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 范圍內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財政部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 工具列報》,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當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間 的財務報告中按照本準則要求對金融工具進行列報。 2014 年 7 月 23 日,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于修改<企業會計準 則—基本準則>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3、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財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頒布的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 38 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 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本次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為 財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陸續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第 9 號、第 30 號、第 33 號、第 37 號、第 39 號、第 40 號、第 41 號等八 項準則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其 余未變更部分仍采用財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頒布的相關準則及有 關規定。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規范對子公 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和計量,投資方對被 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納入《企 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范圍。公司根據該準 則的要求,對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且其公允價 值不能可靠計量的股權投資,作為按成本計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 行核算,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并對其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調整。 具體調整如下: 單位:元 調整內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長期股權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長期股權投資 對浙江天杭汽輪輔機 有限公司的投資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對浙江三鑫自動化工 程有限公司的投資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對印度 Greenesol 公司 的投資 5,534,773.22 -5,534,773.22 5,534,773.22 -5,534,773.22 對杭州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投資 390,954,040.00 -390,954,040.00 390,954,040.00 -390,954,040.00 對杭州汽輪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的投資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對杭州長堤股權投資 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的投資 20,261,013.65 -20,261,013.65 20,261,013.65 -20,261,013.65 對浙江中控太陽能技 術有限公司的投資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對無錫鑫常鋼管有限 責任公司的投資 19,380,000.00 -19,380,000.00 合計 472,349,826.87 -472,349,826.87 491,729,826.87 -491,729,826.87
2 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兩個 報表項目金額產生影響,對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三季度的資產總 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及凈利潤不產生影響。 2、執行新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 根據《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的通 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財務報表列報,包括利潤表中其他綜合收益項 目分為“以后會計期間在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項目” 和“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項目”兩類列報;將資產負債 表中“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金額轉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列 示。該變更對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經營成果、現金流量金額不會產 生影響。 3、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準則第三十六條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資產所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當全額 抵銷“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資產所 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當按照母公司對該子公司的分配比例 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和“少數股東損益”之間分配 抵銷。子公司之間出售資產所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當按照 母公司對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 潤”和“少數股東損益”之間分配抵銷。”對上述會計政策變更采用 追溯調整法進行調整 具體調整事項如下: 單位: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會計政策變更前余額 會計政策變更調整金額 會計政策變更后余額 未分配利潤 2,736,802,630.30 11,132,170.41 2,747,934,800.71 少數股東權益 380,677,958.00 -11,132,170.41 369,545,787.59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會計政策變更前余額 會計政策變更調整金額 會計政策變更后余額 未分配利潤 2,769,965,648.28 16,342,000.29 2,786,307,648.57 少數股東權益 348,343,066.23 -16,342,000.29 332,001,065.94 2013 年 1-9 月 會計政策變更前余額 會計政策變更調整金額 會計政策變更后余額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凈利潤 464,634,086.04 2,679,962.83 467,314,048.87 少數股東損益 74,698,515.76 -2,679,962.83 72,018,552.93 2014 年 1-9 月 會計政策變更前余額 會計政策變更調整金額 會計政策變更后余額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凈利潤 183,965,097.98 5,209,829.88 189,174,927.86 少數股東損益 46,198,204.89 -5,209,829.88 40,988,375.01
3 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僅對 2013 年末和 2014 年 9 月末的“未分配 利潤”和“少數股東權益”兩個報表項目余額及 2013 年 1-9 月和 2014 年 1-9 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和“少數股東損益”兩個報 表項目金額產生影響,對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三季度合并財務報 表的總資產、負債總額、股東權益及凈利潤不產生影響。 4、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 該準則擴展了職工薪酬的內涵范圍,充實了離職后福利的內容, 明確了設定受益計劃的處理規范。 公司將規范職工薪酬的定義,短期薪酬會計處理規范,辭退福 利的會計處理規定,并引入了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完整地規范職工薪 酬的會計處理。該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 量無重大影響。 5、執行新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和新準 則《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合營安排》、 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執行上述會計準則后,公司將按上述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與披 露,上述新準則的實施對公司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 四、董事會對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 2014 年頒布或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證監會會 計部《關于做好新頒布或修訂的會計準則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的通 知》(會計部函[2014]467 號)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業務 備忘錄第 28 號—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的相關要求,公司對會 計政策進行了變更。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 要求進行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反映公司現有財 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變更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的規定。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證監會、深交所的相關規定,能夠客 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 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 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
4 六、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會計政策變更進行了審議,認為公司會計政策變更 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客觀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決策程序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權益的 情形。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十五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六屆九次監事會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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