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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國內首例散戶訴莊家案下月在濟南開庭
2012-10-30 05:23 來源:證券時報網 字號:1214 對國通管業(600444)的老“莊家”山東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目前可謂“腹背受敵”。一方面,迫于中小股東和維權律師的壓力,國通管業正持續向京博控股追索逾億元的違法所得;另一方面,多名散戶及中小股東也對京博控股展開聯合起訴,濟南中級法院將于11月1日對此案進行審理,此案亦將成為國內首例因虛假陳述而導致散戶起訴“莊家”的案件。
散戶起訴莊家
在一張由濟南中院簽發的傳票中,記者看到,濟南中院將在11月1日上午9點對京博控股證券虛假陳述案作出庭審。
據悉,原告張翰冰已于4月11日委托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起訴京博控股。與張翰冰同時起訴京博控股的還有深圳市錦湖灣投資有限公司、北京高石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三者共同向京博控股索賠908.87萬元。
與以往案例不同的是,此次投資者并未直接起訴上市公司,而是將第三大股東列為被告。
“京博控股多次違反證券法肆意買賣國通管業股票造成該股頻繁波動,且于期間散播虛假持股信息,客觀上對中小投資者構成利益侵害,此次過失主體主要是京博控股而非國通管業,這與其他上市公司遭中小投資者起訴的案例不盡相同。”上海杰賽的王智斌律師說。
王智斌告訴記者,京博控股的違法事實客觀存在。今年2月,證監會向京博控股及其董事長馬韻升下發了處罰決定書,認定京博控股在2007年7月24日~2009年4月9日期間多次買賣國通管業違反了證券法。
在買入國通管業之前,京博控股即持有后者6%的股份,經多次增持,京博控股的持股比例一度達到30.09%,超過證券法規定的30%要約收購紅線,但京博控股卻未及時披露這一重要信息,也未向國通管業發出收購股份的要約。
期間,京博控股甚至故意放出“煙霧彈”,在持股比例依次超過10%、20%的情況下,依然堅稱持股比例分別只有5%、10%。
整個過程中,京博控股低吸高拋痕跡明顯。以張翰冰為代表的投資者認為,京博控股違規買賣國通管業、刻意隱瞞持股事實對中小投資者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對于11月1日的庭審,王智斌認為張翰冰勝算較大,畢竟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已從行政層面上對京博控股的違規事實作出了確認。
“張翰冰的起訴是京博控股系列案件的第一起,后續深圳市錦湖灣投資有限公司等投資者的起訴將陸續展開。”王智斌說。
國通管業加入陣營
盡管中小投資者未將投資受損的原因歸咎于國通管業,但國通管業并不輕松,其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追討京博控股的違規所得。
證監會今年3月出具的說明材料顯示,京博控股自2007年7月份開始前后動用了2.7億元資金炒作國通管業,彼時國通管業股價一度翻倍,京博控股獲益不菲。按照規定,京博控股在遭受證監會處罰后,應及時將期間違規所得上繳至國通管業,然而京博控股卻遲遲不予上繳。
“部分中小股東很生氣,于是委托我們向國通管業發函,要求國通管業盡快追繳京博控股違規所得,甚至還要求國通管業授權給中小股東以公司的名義起訴京博控股。”王智斌說。
國通管業證券事務代表杜世武證實了此事,“在收到律師函件后,我們曾發布了追討京博控股違規所得的公告,事實上我們也確實在努力追討。”
不過從6月至今,國通管業一直未能追回款項,也未就此發布公告,個中緣由難免引發猜測,甚至有分析認為,國通管業不打算向京博控股追繳款項。
對此杜世武堅決予以否認,他表示,國通管業近來一直在核算京博控股違規所得的具體數額,且多次與京博控股展開溝通。“由于核查過程相對復雜,我們并不清楚京博控股的違規所得是多少,但我們堅信這筆款項一定可以追討回來。” 杜世武說。
盡管目前并無確切數據,但從國通管業2007年下半年的股價表現及京博控股持股比例的變化來看,京博控股的違規所得可能在億元級別。今年前三季度,國通管業虧損近2000萬元,一旦國通管業成功追回該筆款項,將對其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記者昨日多次聯系京博控股董事長馬韻升,但任職于總經辦的一李姓工作人員卻以馬韻升在外出差為由不愿對此作出過多說明。如無意外,馬韻升極有可能在11月1日作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證券時報記者 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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